北京金融局约谈辖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大限已至面临全面取缔
新华社徐军发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获悉,北京市金融局15日约谈了辖内多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同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称:“各交易场所应于2017年9月20日18时前制定详细的无风险清算工作方案,并报经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保障投资者资金,确保各类虚拟货币安全。”通知还表示,各交易场所应于2017年9月15日24时之前发布公告,明确停止所有虚拟货币交易的最终时间,并宣布立即停止新用户注册。上海市金融办也开始向辖内多家比特币交易平台发出“口头指示”,要求关闭交易平台并退出市场。
国内三大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均宣布暂停交易。 15日,火币网、火币网同时宣布,将于9月30日前通知所有用户即将停止交易,并于10月31日前逐步停止所有数字资产-人民币交易。此前14日,比特币中国还发布公告称,自14日起停止比特币中国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新用户注册;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将于2017年9月30日停止所有交易业务。
数据显示,中国比特币交易量约占全球交易量的23%。虚拟货币带来的风险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表示,国内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将被取缔。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虽然名称中带有“货币”二字,但它并非国家认可的法定货币,更多地具有“投资品”属性。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研究院院长李爱军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在没有监管的二级市场交易中,难免会出现内幕交易和欺诈行为,虚拟货币公共交易平台必须受到监管是因为它们充满了价格投机和市场操纵。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红艳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虚拟货币也具有支付工具的属性,问题在于它为洗钱、犯罪融资、以及规避外汇管制,监管部门目前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人利用虚拟货币作为掩护,非法集资。所谓ICO(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非法销售和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坊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 创始人惠毅告诉记者,目前无法估计这些“币”吞掉了多少钱,但从一些公开消息可以看出,(已被定性为传销)只能用在湖南。全省涉案金额16亿元,广东省涉案金额3.1亿元。仍在交易的暗币中,不乏市值数百、千亿的暗币。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应立即停止各类代币发行和融资活动。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好清算、退出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
对比特币平台的封杀体现了监管部门今年以来“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一贯做法。不过,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也表示,禁止比特币交易平台并不意味着禁止比特币。禁止该平台是取消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大规模兑换的渠道。
业内人士表示,就虚拟货币而言,在可预见的将来,其作为支付工具的属性将不会得到承认,特别是利用虚拟货币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遏制。 “短期来看,严格监管将有助于消除虚拟货币领域的投机泡沫,加速数百种虚拟货币的两极分化。中长期来看,少数具有坚实区块链生态基础的虚拟货币仍将持续增长。有发展空间,大多数虚拟货币的市值将日益萎缩。”薛红艳表示。
此外,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暂停ICO并不意味着监管部门否认区块链技术。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近日接受采访时指出,当前暂停ICO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但这并不妨碍相关金融科技公司、行业组织、科技公司继续研究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本身就是一项很好的技术。区块链技术研究不仅仅可以通过ICO来实现。还可以通过各种技术进行研究。区块链和 ICO 不应该等同。区块链的研究和开发需要进一步拓宽。链科技的愿景。
“现阶段对虚拟货币的监管不会影响区块链技术的发展。相反,在中国,区块链的商业化得到了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各大金融机构也在积极探索和推动。预计走在世界前列。”薛红艳(结束)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