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物货币到电子货币:货币发展史上的两次质的飞跃
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在人类历史不断发展演化过程中,经历了实物货币阶段、替代货币阶段,进而进入信用货币阶段,在原始社会,人们用牲畜、盐、贝壳等难以获取的物品作为一般等价物进行交换。
在历史的长河中,金属货币的出现给经济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但由于金属货币携带不便,后来纸币成为社会主流的货币形式,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货币已经成为了我们的生活。
如果说从实物货币演变为作为价值符号的纸币是货币发展史上第一次质的飞跃,那么从纸币演变为电子货币则是货币发展史上第二次质的飞跃。
从货币形态来看,实物货币除了履行货币职能外,本身就是商品;纸币是商品交换的价值符号化工具,是信用货币;电子货币是互联网经济高度发达、银行支付结算技术不断进步的产物,不仅具备传统货币职能,还可以不断完善数字货币。
在电子货币蓬勃发展的同时,同样存在于电子信息中的虚拟货币市场也蓬勃发展,截至2014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6.32亿,其中网络游戏市场注册用户5.17亿,销售规模21亿,收入达1144.8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37.7%。
基于互联网的庞大虚拟空间正式形成,一种具有内在价值、便捷网上交易、降低交易成本、由服务商发行的虚拟货币应运而生。
目前,国内互联网上流行的虚拟货币有几十种,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门户网站或即时通讯服务商发行的虚拟货币,主要用于方便网民购买网站产品和服务的支付。如腾讯的Q币、百度的百度币、盛大的积分、新浪的U币等。
(2)游戏币。网络游戏运营商发行的虚拟货币只存在于虚拟的游戏世界中,游戏币本身只是游戏程序中的一个数据,货币的单位和名称也是多种多样的,完全取决于游戏本身。
(3)虚拟货币。
无论是风靡一时的Q币,还是风靡一时的游戏币,与比特币相比都微不足道。“用一台能上网的电脑,运行一段编程就可以得到比特币,然后用它兑换现金,买车买房”,这是比特币刚进入中国时给人们描绘的一个美好梦想。
我们不知道是否有人通过计算编码程序获得比特币,并将其兑换成货币购买汽车和房屋,但我们清楚地看到,比特币的价格在四年内飙升了百万倍,最高价格创下了1242美元的纪录。在这个价格下,如果你拥有400枚比特币,你可以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中国一线城市购买一套三居室的房子。
2014 年,比特币的世界还是天壤之别,一方面,各大风险投资公司对比特币领域的投资不断涌现,比特币的普及度有了长足的发展,微软、戴尔等世界级品牌公司也已经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
另一方面,全球最大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破产,严重挫伤了比特币价格上涨的势头,从年初的951.4美元跌至309.9美元,跌幅高达67%,此后比特币价格持续下跌,成为全球表现最差、最不稳定的“货币”。
那么虚拟货币真的是货币吗?
虚拟货币早已以低调的形式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甚至很多从未接触过网络游戏的用户都能真切感受到虚拟货币的存在,例如网络上的积分兑换、购物奖励积分等等。
虚拟货币没有实物形态,不由货币部门发行,虽然虚拟货币的种类不断多样化,使用范围不断扩大,甚至超越了虚拟商品的范畴,可以用来购买一些实物,但虚拟货币的本质并没有改变,依然是一种只具备“准货币”特征的“特殊商品”。
首先从功能上来分析,虚拟货币是互联网虚拟空间的交易媒介,具有价值尺度的功能,但虚拟货币的价值尺度与法定货币不同。
使用虚拟货币购买虚拟产品和服务只能在虚拟货币发行者(网络运营者)规定和允许的范围内,而这个范围的大小取决于虚拟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市场越大,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就越广。
虚拟货币的价值取决于发行方所设定的价格,当虚拟网络空间与现实之间没有可以沟通的货币时,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仍然以现实人民币报价,也就是说,虚拟货币的发行方在对其发行的虚拟货币进行定价时,必须先将虚拟货币的价格以人民币折算。
我们先从本质来分析,货币的本质是一种信用,有了信用,货币才能被广泛接受。
虚拟货币虽然被称为“货币”,但无法像人民币或电子货币一样被全社会普遍接受。互联网运营商没有足够的公信力让全社会认可或接受他们发行的虚拟货币。对于货币发行者来说,发行虚拟货币的目的不是为了创造流通货币,而是为了方便用户在其网站上购买产品和服务。
用户接受并使用虚拟货币,但并不与发行机构实现兑换和互通,因为虚拟货币的使用仅限于购买某些虚拟产品和服务。
网络运营商并没有权力决定虚拟货币的发行量,真正的决定权在于市场需求。只要用户需要,网络运营商就必须大量供应,甚至采取“免费赠送”等措施,通过“试用”等方式“增发”虚拟货币,希望通过增加用户数量,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其发行的虚拟货币,从而通过增加网站客流量,增加门户网站的广告收入。
虚拟货币的供应不受控制增加了虚拟货币通货膨胀的风险。
发行的随意性导致虚拟空间中虚拟货币严重过剩,直接后果就是虚拟货币贬值,进而催生了虚拟货币“黄牛”的出现——因为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稳定的官方汇率受到了严重挑战。“黄牛”通过运营,可以实现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双向流通,并从中获利。
“道业”本质上是虚拟货币的“二级交易市场”,但极其不规范,由于虚拟货币“一经售出,不予退还”,不少购买或持有大量过剩虚拟货币的人,会通过“道业”将虚拟货币卖出,换取现实货币,投机者通过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赚取差价。
虽然当前的“走私”行业极不完善,但却打通了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之间的通道,让虚拟货币实现了由虚拟到现实的跨越,成为现实货币。
作者简介:程志,本名程夏懿,从事金融行业近四十年,业余时间专攻互联网金融理论,以撰写经济评论开始写作生涯,已发表作品共计200余万字。
本文为独家内容,摘选自《玩转互联网金融》一书,标题为编辑所加。汇智博大出品,转载请私信获取授权。